说到周朝那会儿的结婚年纪,啧啧,跟咱们现在可真是天壤之别。你一拍脑门儿,脑子里蹦出来的八成就是《礼记》、《周礼》这些个老掉牙的典籍里记着的那些规矩。没错,那些书里确实写得明明白白,男子到了 二十岁 就可以行冠礼,算是成人了,这时候就能论婚嫁;女子呢,到了 十五岁 就可以行笄礼,也就算是可以议亲的年纪了。
听着就让人心里犯嘀咕,十五岁啊,搁现在,那还是个初中生、高中生的年纪呢,课间还跟同学疯闹着抢零食,放学路上琢磨着明儿穿啥衣服。可在那时候,十五岁的女孩子,就已经得被当成 成年女子 ,要开始考虑终身大事了。什么叫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?对她们来说,那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命运安排。想象一下,一个可能还带着点婴儿肥、声音都还没完全变的小姑娘,就要被送到完全陌生的男方家里,去承担一个妻子的角色,去生儿育女,去打理内务……这画面感,是不是有点……怎么说呢,残酷?或者至少,是咱们现代人很难去共情的。
男的 二十岁 ,相对来说,倒是没那么离谱。二十岁,搁哪儿都算个青年了。但在周朝那套体系里,男丁的重要性可不光是传宗接代。他们是 国家 的劳动力,是潜在的兵源。早早让他们成家立业,生娃,意味着 国家 有了更多的人口基数,有了更多的未来战士,更多的纳税人(虽然那会儿税收方式跟现在不一样)。所以,这 婚配年龄 ,它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情感问题,更不是说你情我愿看对眼就行。它是 周朝社会 运作、维系 国家 稳定的一个重要齿轮,跟 生育 率、跟兵役、跟 社会结构 ,全捆在一起。

你看,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里头就说了,媒氏的职责之一就是“掌万民之艰难”,然后就提到了“中春之月,令会男女。于是时也,奔者不禁。司男女之无夫家者,令杜入于五保。其属,鳏夫寡妇”。这话什么意思?大概是说,在特定的月份(仲春,就是农历二月),官府还会组织年轻人集体相亲!甚至连“奔者不禁”(你情我愿私奔的,只要符合某些条件,官府可能都不禁止),这可跟我们印象里周朝那种严苛礼法有点不一样吧?但这更说明, 周朝 官方是多么希望适龄青年赶紧解决个人问题!为啥?还不是为了 人口 ,为了 国家 的 繁荣 和稳定。那些到了年纪还没结婚的,媒官甚至还要特别关注,想办法让他们赶紧成家。 鳏夫寡妇 也被列为需要关怀的对象,让他们再婚。这哪儿是关心你幸不幸福?这是赤裸裸的 人口政策 啊!
当然了,礼书里写的,是 理想 的、 规定 的 婚配年龄 。实际操作中,会不会有偏差?会不会因为穷,因为病,因为各种意外,到了年龄也没能结婚?肯定有。而且周朝绵延八百多年,早期和后期,规矩执行的力度肯定也不一样。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,哪还管你那么多 礼法 ?命都快没了。但至少在 西周 那些相对安定的年头, 二十 和 十五 ,就是官面儿上的 标准 ,是 国家 鼓励、甚至催促你达到的 年龄 。
想想看,如果生在那个年代,一个十几岁的姑娘,她的世界观、人生观还没完全形成呢,就被推入了 婚姻 的围城。她能有多少自主权去选择自己的伴侣?又能有多少机会去体验“情窦初开”的浪漫?几乎没有。 婚姻 更多的是两个家族的 结合 ,是 生育 的 任务 ,是 社会 分工的 一环 。 爱情 ?那可能是极少数幸运儿才能在 婚后 慢慢培养出来的 奢侈品 。
所以,当我们读到 周朝 那些 婚配年龄 的记录时,看到的不仅仅是几个数字, 二十 、 十五 ,看到的更是那个 时代 的缩影,是 个人命运 在 国家 和 礼法 重压下的 无奈 与 服从 。那些 早婚 的 年轻人 ,他们的 青春 ,他们的 选择 ,跟我们现在理解的 自由 和 个性 ,完全不是一回事。站在今天的角度回望,你会觉得庆幸,觉得不可思议,也可能在那些冰冷的 文字 背后,隐约感受到一丝属于那个 时代 的 苍凉 。毕竟,在那个 男耕女织 、 人口 就是 国力 的 时代 , 个体 的 幸福 ,往往得让位于 集体 的 生存 。而 婚嫁 ,便是这 集体生存 最 重要 的 基石 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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